嘉鱼县进一步规范采石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30.05.2014  04:35
        近期,嘉鱼县局依据该县12家采石矿山企业提交的《年度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明确征收采石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所需的矿产品销售量、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依据,同时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委托县物价部门核定当地矿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对该县12家采石企业矿产品销售价格进行认证,取得当地建筑石料的平均市场销售价格。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有效解决了该县长期以来采石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难,计征销售收入和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难的问题,实现了对小矿种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