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规范法医物证司法鉴定 (亲子鉴定)活动
10.08.2016 03:3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亲子鉴定业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相继下发。根据上级要求,省司法厅采取四项措施全面规范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亲子鉴定)执业活动。
一是迅速公布有资质的亲子鉴定机构名录。在省政府办公厅向社会公布《实施意见》后,省司法厅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湖北省亲子鉴定类司法鉴定机构名单》,将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16家法医物证类司法鉴定机构名称、许可证号、住所、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咨询监督电话予以公布,同时通告公安、民政、卫生计生部门。二是迅速组织学习培训。由省司法鉴定协会和相关市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分别组织法医物证类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专题学习培训,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意见》、司法部办公厅《通知》精神。三是全面规范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执业。对法医物证司法鉴定的委托和受理、鉴定材料的提取、保管和使用、鉴定的实施程序等,按照司法部要求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规定进行了逐一明确、规范,并纳入司法鉴定机构年度检查督导的重点内容。四是严格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机构的准入条件。严格落实司法部要求,明确司法鉴定机构开展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亲子鉴定)业务,必须由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利用本机构自有的仪器设备实施鉴定活动,不得委托其他机构或者单位、个人承担本机构的鉴定业务活动。今后对于新申报的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机构,一律自购仪器设备、自建检测实验室。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0.08.2016 03:34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