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机关严格规范减假暂防高墙腐败 减刑假释案晒在阳光下

21.01.2015  13:13

  法制网北京1月18日讯 记者蒋皓过去的一年,政法机关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通过出台文件、明确标准、细化措施,有效预防了“高墙内的腐败”。

  为避免使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成为“有钱人”、“有权人”和“有名人”的特权通道,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提出从严把握实体条件、完善程序规定、强化责任追究的要求。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要求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裁判文书,一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依法公布;对包括“三类罪犯”在内的6种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从去年3月20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为重点,部署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全国监狱系统对减假暂案件进行全面倒查、专项抽查,有效遏制和纠正了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等行为。

  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制度严密,效果显著。仅半年时间里,全国检察机关就建议有关部门收监执行800名罪犯,其中原副厅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82人。截至去年上半年,全国监狱系统共办理减刑24.7万余件、假释近两万件、暂予监外执行1840件,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墙内有人心情不好,墙外群众拍手称赞。”政法机关雷霆般的行动,让意图通过违法手段牟利的人撞上了一堵无法穿越的栅栏,公平正义的法治阳光普照在高墙内外。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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