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书写工会全面从严治党新答卷
书写工会全面从严治党新答卷
刘业发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又强调“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进入新时代,我们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压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书写工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答卷。
一、学懂弄通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重整行装再出发
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习近平同志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博大精深,我认为集中体现在“三个三”的重要要求上。一是“三个永远在路上”,即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二是“三个坚持”,即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三是“三个不能有的想法”,即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各级工会系统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历史眼光,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对照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不断学思践悟,把学习成效真正落实到谋划和开展工会工作的新思路中去,落实到完成工会年度任务的新作为中去,重整行装再出发,为书写新时代工会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新答卷提供坚强保证。
二、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种成“示范田”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的“两个责任”理论,在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思想中占有重要位置。“两个责任”,言简义丰,是一个彼此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主体责任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领导、执行、推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关键在于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从总体上看,当前各级工会党组织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与过去相比,发生了五个方面的明显变化:严格责任落实,党委(党组)和党支部的主责意识明显增强;严格正风肃纪,机关作风明显改进;严格财经纪律,震慑力度明显加大;严格防控风险,监督制约明显强化;严格教育引导,廉政氛围明显优化。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薄弱环节:在思想认识上,不少党员干部还存在着工会是群团组织,是“清水衙门”,没有多大权力,腐败风险较小,对党风廉政建设有轻视、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在责任落实上,主体责任压力层层递减,一些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仍然存在;在强化监督上,有的领导不敢坚持原则,当老好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及时咬耳扯袖,导致小毛病酿成大问题;在制度建设上,一方面是不健全不完善,另一方面是执行不严格、缺乏刚性约束;在作风建设上,“去四化”任重道远,少数干部纪律松弛、动力缺乏的现象任然存在。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把沉甸甸的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切实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责”到位。只有明责知责,才能履责尽责。党委(党组)书记、成员和党支部书记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理念,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定责”到位。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把责任明确具体地落实到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身上,避免虚化空转。要加强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考核检查制度,保证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把党建点点滴滴渗透到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防止党建与业务“两张皮”。要用好考核问责这个利器,述职要述党建,群众评议要评党建,年度考核要考党建,选拔任用干部也要看抓党建情况。三是全面推进落实,“尽责”到位。党委(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强化教育监督,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二种形态。四是严肃责任追究,“问责”到位。要克服对干部姑息迁就、照顾情面的思想,把及时问责作为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的矫正手段,同时要纠正对集体责任大而化之地问责方式,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责任,都要一追到底。
三、忠诚履行派驻监督职责,推动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十九大新修改的党章第八章明确规定,各级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纪检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必须受到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增强我党自我净化能力的重要方式。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为了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推动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要加强对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党员干部落实好十九大提出的与工会工作有关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强三性”、“去四化”。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作为派驻监督和审查调查的重中之重。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驻在部门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三会一课”和请示报告制度等情况。要积极推进党内政治生态建设,把驻在部门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审慎开好干部提拔晋级的“路条”,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二是一寸不让纠“四风”。作风问题只有对和错,没有“大”和“小”。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紧密结合工会实际,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抓执行。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坚决防止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来推动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三是一刻不停抓监督。要抓住“关键少数”,聚焦中层以上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成员,规范权力运行。紧扣“六大纪律”监督执纪,综合运用好“四种形态”,深入了解驻在部门主要业务工作运转方式和特点,找准廉政风险点,尤其要紧盯评先表模、选人用人、项目工程、经费使用、资产管理、物质采购六大“风险点”,强化监督执纪,坚决支持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履行内审职责。要紧盯“三种人”,对重要线索深挖细究,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要抓好“普纪”教育。督促驻在部门党组织抓好党规党纪常态化教育,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坚持通报曝光制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要求党支部召开“点题”式组织生活会,让受到函询谈话、违纪违规党员在会上深刻检讨,党员同志开展批评帮助,推动严肃的组织生活回归。要监督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做好主体责任“必答题”,做到逢会必讲、责任必分、落实必报、过程必查、失责必究。督促机关党委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具体工作,督促指导机关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和党支部纪检委员更好发挥作用。(作者系湖北省纪委驻省总工会纪检监察组组长、湖北省总工会党组成员,文章来源于《中国工人》201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