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要求县级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

02.09.2015  10:51

     新华网武汉9月1日专电(记者黎昌政)湖北省近日要求县级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核算,压减不合理支出,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医院运行成本。

    湖北省日前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建立总会计师制度,总会计师负责组织领导医院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工作。

    意见指出,今年10月30日起,在继续推进第一、二批试点县(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础上,其余29县(市)各确定一所县级公立医院实施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

    意见还提出,在确定一所县级公立医院后,鼓励采取迁建、整合、转型等途径,将其他公立医院改造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院、老年护理和康复等机构,也可探索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责任编辑 肖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