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勇气

17.07.2017  16:01

  企业应积极加强与周边群众的沟通,邀请群众进厂座谈,开放污染治理设施,让群众了解企业污染防治及环保工作情况,融洽厂群关系,化解“邻避效应”。

  环境保护部希望企业大声向社会喊出“我是环境守法者”,旨在强化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以增强企业的环境守法意识、底气和自信。笔者认为,企业要从以下方面发力。

  一是要有强烈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法治意识。企业公开环境信息是依法行事,企业及其法人要认真学习相关环境法律法规,明确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内涵、内容和类别,搞清楚哪些必须公开、哪些需要公开、哪些可以公开,并把信息公开纳入企业生产经营重要日程,一道部署安排、督促检查、总结奖惩。

  二是要有高度的企业环境守法自觉。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目的在于增强企业污染防治及环保工作责任,自觉自愿地做好企业环保工作。因此,企业要加强企业员工的环境教育与培训,激发全员环保自觉行为;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将企业排污、监测数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情况,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

  三是要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勇气。积极加强与周边群众的沟通,邀请群众进厂座谈,让群众了解企业污染防治及环保工作情况,融洽厂群关系,化解“邻避效应”;主动邀请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等人士到工厂调研,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善听媒体“逆耳之言”,让企业环境治理及环保工作在公众面前“一览无遗”。

  四是要精心搭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响应环境保护部“装、树、联”举措,在工厂内外的明显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或公示牌,主动把污染治理设施与地方环保部门监控设备联网,畅通内外网并适时上传企业环境信息;利用媒体公开企业环境信息,积极开辟信息公开新渠道,将企业环境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公众。同时,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也应把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监管视野,让企业更有展现“我是环境守法者”自信守法颜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