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放开单独两孩政策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而高瞻远瞩地描述了一幅中国人口改革的路线图,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我国国情、着眼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基本国策在新的历史时期的伟大创举,是推进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发展的行动指南。
放开单独两孩政策是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新时期的应有之意和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解读中央这一重大决策的创新意义,一是强调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前提下调整生育政策,既表明坚持国策的鲜明立场,而又与时俱进地让现行的生育政策向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家庭倾斜,融放开单独两孩于坚持国策之中;二是在我国人口峰值到来之前调整生育政策,既符合人口发展的内在规律,又有利于当前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使调整生育政策始终朝向平稳均衡通道推进。数据显示,在湖北62.9万个符合单独两孩条件的家庭中,约70%有再生育意愿,预计增加出生46万人,而每年增加的人口不会影响全省人口发展规划;三是既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普遍生育愿望,又体现了坚持计划生育国策的国家意志。“单独两孩”从政策上终止了“4-2-1”家庭结构,有利提高家庭抗风险能力,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使民之所望为施之所向。
计划生育是国策,但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具体到某项政策既不能管全国,更不能管永远,执行政策也不能一成不变,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对落实基本国策也会有不同要求。单独两孩政策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不相矛盾。早在计划生育政策制定初期,我们党就提出当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缓和后,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当下,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生逢其时。只有及时调整生育政策,才能保持我国劳动力的预期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进程;只有不断完善生育政策,才能逐步实现国家意志与群众意愿的有机统一;只有稳妥调整生育政策,才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创造良好人口坏境,进而彰显基本国策的强大生命力。
放开单独二孩政策给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赋予了时代内涵与新的任务
一是赋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新使命。作为世界上的“人口大国、资源小国”,人口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因素。从全局和长远看,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不会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沉重压力不会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不会改变;从人口内部看,老龄化加快,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等问题凸现,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目标相距甚远。因此,立足我国国情,坚定不移推进计划生育既符合国家长远发展要求,又符合群众利益,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是计划生育工作的结束,放开单独两孩不等于放开生育政策。我们一方面要深刻领会中央决策部署的全局视野和精神实质,积极推进新政策尽早依法、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同时要充分认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必须常抓不懈”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提出保障公共服务的新任务。生育政策调整,给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带来了一系列新课题。以湖北为例,放开单独两孩政策后,尽管全省人口数量增加不多,但武汉市因受到生育政策调整和都市圈城镇化的双重拉动,预计2021年小学招生人数将比2013年增加36.6%,在校小学生总量将比2013年增加65%。对此,湖北注重形势研判,及时把握人口变动趋势,着力做好政策实施前后经济社会政策措施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衔接,统筹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改善人口结构、应对老龄化和创建幸福家庭的各项工作,并根据现行儿科发展缓慢,放开单独二孩后可能出现的产床少和小学校舍紧张的问题未雨绸缪,着手加快儿科和产床建设步伐,超前谋划重点城市小学校舍建设等措施。
三是强调加强和改进服务的新要求。随着生育政策不断调整完善和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群众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的需求不断增长,对计划生育的服务管理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做好新时期的计划生育工作,再也不是简单地“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而是集双独二孩、单独二孩、再婚生育等多种生育政策于一体的复合型政策体系;开展避孕节育再也不能搞一阵风,采用一律化、一刀切的“三查四术”,而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的知情选择,运用生育关怀、利益导向政策加以引导;对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约束,再也不能像过去少数地方依仗颐指气使、粗暴蛮横的强制措施,而应注重说服教育、文明执法,化解各种矛盾。当下,要针对群众所关心的问题,做好计生新政的宣传解读。对符合条件申请的夫妇,要简约办证程序、推行网上办证、开展一站式服务、做好再生育审批。绝不能因为宣传不到位而影响政策落实,绝不能因为服务不到位而影响工作实效,绝不能因为优惠政策衔接不到位而影响群众的生育意愿,真正让计生新政惠及百姓。
政策可以调整,国策不能动摇,把基本国策的防线坚决守住
第一、坚决守住超生防线。解读单独两孩政策,是指夫妻双方一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和因父母再婚、收养形成兄弟姐妹的独生子女,或由上述关系形成的兄弟姐妹在其母亲育龄期内身亡的,且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生两孩。要严格执行政策,本着“放开小头、管住大头,放开一块、管住一片”的思路,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严肃查处违法超生行为。谨防因放开单独两孩而放松生育政策的从严把关、导致生育失控现象的发生。
第二、坚决守住性别比防线。“有女才有妻,有女才有娘,有女才有家,有女才有国;无女哪来妻,无女哪来娘,无女哪来家,无女哪来国”。要坚持标本兼治,切实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首先要坚持计划生育、男女平等两项基本国策,提高社会性别平等意识,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健全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机制,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善于用卫生的视野抓计生,学会从计生的角度强卫生,发挥部门联手优势,实行打击“两非”与打击非法行医的同步整体推进,确保国家控比目标的实现。
第三、坚决守住出生缺陷防线。出生缺陷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未来。有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45.6/万。据湖北20万人调查表明,高龄怀孕与出生缺陷呈正比。30岁以下妇女怀孕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04.67/万,30岁以上发生率为120.71/万,35岁以上怀孕年龄每超过1岁,出生缺陷提高8-10个万分点。要用好用足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提高出生缺陷的综合防治水平,加强对高龄产妇孕育知识的指导,做好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确保母婴健康,优生优育。
第四、坚决守住目标责任制防线。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一票否决”,是我们党赋予计生工作的政治优势和尚方宝剑。各级主要领导要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加强和完善目标责任制管理,配齐配强工作专班,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各项法定奖励优待政策,稳定县、乡、村三级计生网络和队伍。湖北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国率先完成机构改革任务,率先成立省委省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双重领导小组,率先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不仅进一步强化了目标管理、领导约谈和通报否决等长效工作机制,还将2014年确定为性别比重点治理年、妇幼健康服务年、基层基础建设年,继续推行农村独生女高中考加分和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一次性奖励3500元等奖励政策,既保证了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又有效推动了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创新发展。
作 者:董尚荣
责任编辑:李薇
稿件来源: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省人口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