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西斋回民社区加强民主管理 增进民族团结

07.04.2016  20:21
        一是民主选举清真寺管委会班子成员。根据《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2015年西斋清真寺结合实际,制定出清真寺管委会换届选举办法,由信教群众民主协商、选举产生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办事公道、热心为穆斯林群众服务的管委会成员。二是清真寺管委会实行集体领导,重大决定事项和重大财务支出都通过管委会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教职人员的聘任、教务活动安排、经堂教育等工作。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清真寺成立了民主理财和财务监督小组,配备会计、出纳,完善了财务管理、财务监督检查、财务报告、资产管理、财务收支审批等5项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公开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获得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