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首次公开审查一起拟不起诉案件
19.08.2014 12:19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本网讯(通讯员 付洪苍 陈佳)“2014年2月,化肥经销商王某自行印制1000条印有某注册商标的化肥包装袋,灌装不合格散装化肥后,销售给经销户……”8月15日,襄阳市检察院邀请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质监部门执法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王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进行公开审查。
公开审查现场,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并详细分析了需要重点审查的两个问题。一是本案的定性,是定侦查机关移送的销售伪劣化肥罪,还是假冒注册商标罪?二是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是否符合不起诉的条件。承办检察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王某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化肥的行为,同时触犯了销售伪劣化肥、销售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三个罪名,属于法条竞合,应择一重罪论处,应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王某销售给经销户的化肥实际售出量少,并已追回,给消费者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小,且案发后及时投案自首,认罪态度好,符合不起诉的条件。”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质监部门执法人员及王某本人也先后对本案的定性和处理意见发表了看法。经讨论,大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定性和处理。
市人大代表杜道中说:“检察院对拟不起诉案进行公开审查,详细解释定性原因,充分考虑犯罪情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体现了公开、公正、透明的执法办案原则,给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这是市检察院首次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此次公开审查结论将作为市检察院最终处理该案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19.08.2014 12:19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