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宣传仪式启动

02.05.2017  11:23

4月27日上午,襄阳市举行《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宣传启动仪式,襄阳市人大副主任王绍玲、市政府副市长詹德昊、市政协副主席丁曼珞等领导出席并讲话。

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从2016年4月开始编制,经多次征求意见,通过市人大三审并经省人大2016年度第二十五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是襄阳市在地市级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首批地方性法规之一,该《条例》已于2016年12月17日正式发布,5月1日起即将开始实施。

王绍玲指出,《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全市水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条例的宣传活动,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大力推动全市水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共同绘就襄阳生态文明建设美好蓝图。

詹德昊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要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好“四个意识”,落实好“四个责任”。即,牢固树状立政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做到各负其责;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做到依法履责;牢固树立公众参与意识,做到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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