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樊城区为流动穆斯林打造宜居环境

13.07.2017  21:31

襄阳市樊城区委、区政府近年来以社区网格化动态管理为基础,以特色创建为抓手,以尊重关心为主旨,开展流动穆斯林服务管理工作,有效促进了民族团结和谐。

一、坚持以社区网格管理为基础,构建流动穆斯林群众服务体系。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 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年召开1-2次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同时,由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牵头组建涉及少数民族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党员和少数民族群众之家等各种组织,并在流动穆斯林较为集中街道、社区建立少数民族服务中心(站、窗口)和穆斯林群众养老服务中心,为流动穆斯林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便捷服务。 二是实行网格化动态管理。 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把流动穆斯林群众纳入以房管人信息网络系统,将流动穆斯林群众与城市常住居民同等对待,同样纳入居民登记、同样参加社区党员教育和文体活动、同样解决家庭困难、同样调解矛盾纠纷、同样参与评先表彰。 三是建立流入、流出地双向协作联络机制。 健全出入结合的民宗工作协作机制,与青海化隆县、甘肃张家川、新疆喀什等地签订了合作协议,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构建了流出地和流入地相互协调、双向管理、合作共赢的长效协作服务管理机制。

二、坚持以特色创建为抓手,促进流动穆斯林群众安居乐业。 一是以特色餐饮示范户创建为引导,支持流动穆斯林谋发展。 目前,流动穆斯林群众在当地经营清真拉面馆、烧烤店的经营户达60余家。区民宗局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教育引导流动穆斯林群众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涌现出了10多家全市示范经营户,增进了各民族同胞的友情和团结。 二是以特色家庭创建为激励,支持流动穆斯林创品牌。 居住在水星台社区的新疆籍经营户卡孜·牙合浦25年如一日,邻里关系融洽和睦,踊跃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热心济贫帮困,多次被社区街道评为“文明家庭”,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市“慈善之星”,被表彰为第四届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在流动穆斯林群众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以民族服务组织建设为平台,鼓励流动穆斯林有作为。 积极加强对流动穆斯林群众中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营大户的重点引导和培养,先后推荐了3名流动穆斯林群众调整充实到市伊协、市民促会,在促进民族团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坚持以尊重关爱为主旨,真诚解决流动穆斯林群众实际困难。 一是充分尊重流动穆斯林的宗教信仰。 支持帮助流动穆斯林有序组织开展节日活动。特别是近两年斋月期间和古尔邦节期间,积极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对室外活动场地的秩序、安保等进行妥善安排,确保了穆斯林群众安静祥和度过节日。 二是充分落实相关民族政策。 依法加强对清真食品行业的监督管理,在牛首镇规划建设牛羊肉屠宰场,合理布局清真三食网店。 三是充分关心流动穆斯林生活实际困难。 坚持“同城化待遇、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工作原则,先后为10多名新疆、青海籍流动穆斯林子女办理入托、入学、转学;为经营大户吐尔逊等多家流动穆斯林群众创办企业办理相关证照;积极协助市民宗局等部门,妥善调解涉及流动穆斯林群众的各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