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政府对小清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出明确责任要求

13.06.2016  03:38

近日,为改善襄阳市小清河水环境质量,确保小清河水质达标,襄阳市政府要求该市建委、襄州区政府、樊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重点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要求襄阳市建委加快小清河周边截污管网建设进度,尽快完成张湾城市污水西支截污干管工程和邓城大道以北片区截污干管工程。逐步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系统。

二是要求襄州区对辖区内小清河沿岸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排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建立管理档案,不达标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制定达标时间节点,确定责任主体责任人,到期仍未达标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三是要求樊城区对樊西大李沟周边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排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建立管理档案,不达标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制定达标时间节点,确定责任主体责任人,到期仍未达标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四是要求高新区对辖区内顺正河沿岸、小清河沿岸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排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建立管理档案,不达标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制定达标时间节点,确定责任主体责任人,到期仍未达标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对辖区顺正河周边、小清河周边污水管网未完成区域制定截污计划或实施方案,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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