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政府召开秸秆禁烧工作约谈会

10.09.2015  15:38

近日,省环委会印发了《关于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报(一)》(以下简称通报),指出我市3起疑似火点。接到《通报》后,襄阳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决定根据《襄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襄政办发[2015]18号)规定,迅速召开禁烧工作约谈会。9月9日上午,在市政府6楼会议室召开了襄阳市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约谈会。

参会的约谈对象有省环委会通报中提到的三个火点所在地——枣阳市、宜城市、襄州区政府分管领导,火点涉及的枣阳琚湾镇、宜城南营街道办事处、襄州区黄龙镇主要领导和负责督查的第一督查组(市公安局)、第二督察组(市交通局)、第七督查组(市安监局)组长,同时约谈了在我市秋季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会召开后存在问题较多的襄城区及其庞公街道办事处、经开区及其东津镇分管领导以及负责督查的第八督查组(市农委)、第十一督查组(市发改委)组长。

会上,市领导指出约谈不是否定成绩,是警醒,是直面问题,解决问题,要清醒认识到我市秸秆禁烧工作存在的不足和疏漏,通过约谈,化压力为动力,进一步夯实我市秸秆禁烧成效。

针对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时间长,农作物秸秆种类多等新问题和特点,市领导强调:1、要全力抓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高标准、高要求、全覆盖、多手段开展宣传工作,要通过深入人心的宣传,逐步引导农民改变焚烧秸秆陋习。2、要严格落实“三级包保”责任体系,各地要严格执行责任包保制度,县市领导报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组、村组干部包农户,责任到人,巡查到田。3、要切实加大巡查督办工作力度,巡逻小分队、市直督查组、县(市)区督查组要加强秸秆、荒草枯叶、垃圾焚烧的每日巡查、督办工作,通过巡查督办,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4、要扎实做好离地清田销号工作,在保证“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的基本要求同时,及时处理清运田间地头以及“四边”(田边、路边、渠边、堰边)的各类农作物秸秆、垃圾、杂草落叶等,消除焚烧源。5、要严格执行禁烧责任追究制度。今后在禁烧工作出现问题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按照《襄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时追责,决不搞法不责众、下不为例、情有可原。

最后,被约谈的五个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分管领导和五个市直督查组组长进行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认真履职,彻查疏漏,强化追责,全面落实约谈会提出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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