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接受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中新网湖北新闻8月14日电 (朱平纪 王锐)根据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工作安排,8月12日-13日,省住建厅组织杭州市园林文物局、仙桃市住建委、荆州市市政园林局、华中农业大学、省污水处理专班的相关专家赴襄阳市进行国家园林城市现场复查。这是我市自2002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后,第二次接受住建部复查。
8月12日下午,复查组召开专题会议,副市长丁亚琳汇报了我市近3年园林绿化工作情况,重点对襄阳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落实、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城市绿地及生态环境保护、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及园林绿化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
汇报结束后,复查组一行对荟园、中华紫薇园、月亮湾公园、紫贞公园等市区主要绿化节点进行了现场考察,对城市道路绿化、公园绿地广场建设、小区单位绿化管理、生态保护及绿道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场检查过程中,复查组对襄阳市近年来的绿化建设及生态保护情况表示满意,特别是对襄阳坚持以强烈的文化意识指导园林绿化景观建设,强力推进“绿色襄阳”、“绿满襄阳”发展战略,大力引进乡土树种,着力打造城市园林绿化景观大道,稳步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等方面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在8月13日召开的复查组反馈意见会上,参加复查的专家还就进一步提升市区园林绿化水平,有序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等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副市长沈学军表示: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专家组提出的具体要求,一件一件的抓好落实,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据了解,国家园林城市是住建部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评选出的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城市,目的在于推进节约型、生态型和功能完善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体系共有8大类74项内容,其中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成区绿地率、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4项内容为“一票否决”项,74项内容全部达标后,由住建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住建部每5年还将对已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保留“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复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撤销“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