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整治方案出台

20.06.2014  11:17


为全面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机制,根除保护区内的污染隐患,本月起,襄阳市正式启动《襄阳市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市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整治范围为:火星观水源地以及白家湾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火星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包括汉江左岸米公水厂(原三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宽度以汉江中泓线为界,至左岸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汉江右岸马王庙水厂(原二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新城湾水厂(原四水厂)取水口下游100米,宽度以汉江中泓线为界,至右岸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白家湾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包括汉江左岸白家湾水厂(原五水厂)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500米,宽度以汉江中泓线为界,至左岸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方案》要求,拆除或迁移市区水厂取水口附近(主要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长期住房、简易房屋、采砂船、采砂场、趸船、布篷、台球桌和健身器材等一切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采砂、餐饮、居住、游泳、洗衣、垂钓或者其他一切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在今年6月底前,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安装围网,设界标和警示标识。同时将在保护区范围内的趸船、采砂船拖离,拆除保护区范围内游泳用简易房屋、布篷、单双杠等设施和健身器材,清除堤内台球桌。

今后,在饮用水不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杜绝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以及堆放、贮存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逐步控制乃至杜绝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洗衣等污染水体的违法行为;严禁审批一级保护区内新建码头、停靠船只和浮动设施,对保护区内现有的旅游、运输码头以及江面船只加强监管,禁止油类和危险化学品的运载和装卸,督促船只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措施,码头配备足够的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设施,坚持每天开展库区清漂,确保江面无明显漂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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