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被定为2017年度立法计划项目

11.02.2017  00:32

2月6日,襄阳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襄阳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立法计划》,确定《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2017年度立法计划项目。

为了科学制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襄阳市人大常委会自去年7月就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同时向该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定向征集立法建议。截至目前,共征集各类立法建议53件。襄阳市人大常委会经过认真研究,经市委批复并报经省人大常委会同意,《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被定为2017年度立法计划项目。

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虞国旗指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是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问题。通过地方立法,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强化农村垃圾治理措施,符合法定权限和政策要求。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