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大病保险起付线提至1.2万元 最少可报销55%
19.02.2016 10:06
本文来源: Hb.Chinanews.Com
襄阳日报讯(记者龚莉 通讯员刘彩峰)近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秦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襄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按照该方案,我市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将由目前的8000元上调为1.2万元。
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从2013年1月启动,通过3年的运行,一些突出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如起付线过低、报销比例向大额医疗费用患者倾斜力度不大等。为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减轻城乡居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我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拟出台《襄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
按照该方案,一个保险年度内,每名参保城乡居民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金额。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城乡居民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金额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55%;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会议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大病保险工作机制。大病保险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密切跟踪工作进展,不断完善大病保障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切实保障参保人权益。同时,要加强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的宣传面和知晓率,增强全社会的保险责任意识,为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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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2016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