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城郊:小小的信箱,大大的能量
23.07.2014 20:19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本网讯(通讯员 黄万成)“感谢检察官们帮我纠正了三天的刑期,我可以提前三天回家了!感谢检察官!”当襄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检察人员把法院更改刑期的刑事裁定书送达给给服刑人员高某时,高某连声道谢。而这件申诉案件的成功办理,正是高某通过检察信箱投递申诉信沟通的成果。
2014年6月,驻监检察人员按惯例打开检察信箱,发现了服刑人员高某的申诉信,反映其刑期计算错误的问题。检察人员迅速与高某联系调查核实情况后,调阅了服刑人员杨某档案,查看原判的起诉书和判决书。 经调查查明: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于2012年8月1日在东莞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羁押于东莞市看守所,后于2012年8月3日移交案发地公安机关,原审判决从2012年8月3日开始计算刑期,法院在判决中确实未抵减高犯在东莞被羁押的时间。据此,该院向原审法院提出纠正意见,原审法院及时对高犯的刑期计算错误作出纠正裁定。
据悉,该院以创建规范化检察室为契机,在辖区监狱每个监区的生产车间和监舍设立了检察信箱,检察人员每周开启检察信箱收取信件,认真阅读服刑人员来信,并进行归纳、整理、分类、调查,对于服刑人员的申诉案件,7天内审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于服刑人员的控告、检举案件,1个月内审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检察信箱收到服刑人员信件70余件,成功办理服刑人员控告、申诉、检举案件20余件。通过设立检察信箱,搭建了检察人员与服刑人员联系桥梁,畅通了服刑人员诉求的渠道,有效解决了服刑人员反映问题难、驻监检察人员掌握情况难等问题,有效促进了监管改造秩序的和谐稳定。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23.07.201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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