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中院知识产权“简案快办”做法在全省复制推广!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襄阳自贸片区共有5项改革试点经验入选。
其中,由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提供的“‘简案快办’为知识产权保护提速”榜上有名,该改革事项将由省高院作为责任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复制推广。
襄阳地区知识产权“简案快办”模式通过对简案开展电子送达、庭前会议、争点式庭审,要素式判决和当庭宣判大幅提高简案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
一、利用电子送达,破解送达难题
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缓解事务性工作压力,利用电子送达平台提升送达效率,目前已开通了法院收转发E平台、邮件、短信等电子送达方式,支持可送达的文书种类包括起诉书副本、案件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实现70%以上的案件文书“一键送达”。
二、强化庭前会议,实现繁简分流
由案件承办法官或者受法官委派的法官助理主持召开知识产权案件庭前会议,听取双方当事人诉辩意见,梳理证据,识别和筛选出简案。对简案积极组织证据交换、商标或作品比对,形成案件审理要素确认表,固定侵权事实,明确案件争点,在此基础上开展庭前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提升简案处理效率。
三、优化庭审程序,提升审判效率
对于庭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简案,一方面围绕庭前会议明确的争议焦点直接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另一方面对多件系列案件进行合并庭审,节约司法资源和当事人诉讼时间成本。
四、繁简分别处理,强化当庭宣判
一是针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加强依法裁判,提升简案当庭宣判效率,避免久调不决。二是对简案统一判决书的制作要素,精简规范文书格式与内容,实现判决书的标准化与流程化。三是集中力量办理疑难复杂案件,通过对恶意侵权者大胆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裁判立场,最终实现“细、准、好”的办案目标。
责任编辑:程勇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