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中央公园的重生之路
古城襄阳,春意盎然。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中央公园小区各楼宇间,绿树常青、鲜花常在,满眼绿色,步步都是景,不时有居民驻足观赏,整个小区洋溢着宁静祥和的氛围。
谁能想到,这曾经是一个闲置了七年的“烂尾楼”,后经过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重整,几百户业主重圆破碎了的“家园梦”,搬进新房,这奇迹的背后,有怎样的民生考量?
资金断裂 项目“陷入绝境”
2009年8月,湖北华盟公司取得位于襄阳市樊城区大李沟一宗96亩土地的使用权后,投资建设一个高档住宅小区——中央公园。
中央公园项目地处襄阳繁华地段,外墙面全干挂花岗岩石材,吸引很大一部分购房者。
随后不久,由于华盟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存在问题,导致资金周转不灵,项目处于停工状态,未能及时完善中央公园楼盘的配套设施,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交付。
工程停工,华盟公司“家底”仅剩下未完工的9栋楼房,未开发的21亩土地和17亿元债务,严重资不抵债。
2014年8月,因华盟公司无力按时偿还民间借贷,多个债权人向襄阳中院申请,要求华盟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襄阳中院依法将中央公园项目231套房产查封,襄阳市房管局撤销了中央公园的4个预售许可证号,所有未销售商品房不得再对外销售。
中央公园“崩盘事件”虽然是个例,但在襄阳仍然引起震动,多名业主要求中央公园“还我房子,还我血汗钱”。
“我们要养家糊口,又要交房贷,每天寝食难安,老百姓一辈子省吃俭用就是为了买个房,如果房子打了水漂,天都要塌了!”中央公园小区业主谭晶告诉记者,她是在2012年底购买的新房,在2014年初楼盘就传出了破产的消息。情急之下,她和其他的业主们四处奔走维权。
如果法院进行破产清算,那么87名普通债权人将一分钱都收不回来,而要想保障普通债权人的利益,在当时的政策条件下又几乎是毫无可能。
中央公园面临许多困难和遗留问题,稍有不慎,将可能引发重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打破僵局,平衡各方利益,促成中央公园项目复工复建,是襄阳中院面临最棘手的问题。
面对情绪激动的上访者,法官们一边尽力安抚群众的情绪,一边全面依法公开,切切实实解决好债权人的合理诉求,让大家相信法院依法解决问题,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
府院联手 激活“造血功能”
襄阳中院经过反复研究,提出通过注入启动资金,盘活优质资产,解决中央公园难题的重整方案。
“府院联动”为中央公园复建再添动力。
为了最大限度保障购房业主、债权人利益,保障民生,襄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处置工作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千方百计让项目起死回生,真正解决问题。
2018年3月,在襄阳市政府支持下,襄阳中院重新指定政府有关部门组建清算组,作为管理人全面接管该公司,最大限度维护华盟公司职工、购房人的利益,提高普通债权人的受偿比例。
该院安排3名资深法官、1名法官助理和2名书记员组建专业破产审判合议庭,负责该项目的重整工作,协调债权人委员会同意,向社会招募新投资人。
2019年9月,经多轮磋商,国企宏泰集团下属的宏泰资产公司与神农架慢城康养有限公司,成立合伙企业——武汉宏泰慢城企业管理中心,出资1.8亿元代偿了原华盟公司全体普通债权人11.17亿元的普通债权,以1元对价承债5.54亿元优先债权和共益债权,收购原华盟公司100%股权,成为华盟公司唯一法人股东和新的普通债权人。
中央公园项目借助于宏泰集团赋予的全新活力,以新华盟公司和宏泰中央公园的崭新姿态,开启了二次重整历程。
2018年,中央公园项目工程就重新复工,重新取得预售证,项目取得重大进展。
一项项举措,一件件实事,解决了业主和债权人多年的“心病”,赢得了他们的信任和支持。
重整落地 实现“破茧重生”
破产案件涉及问题多、办理周期长、审理难度大,襄阳中院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施策。
在襄阳中院破产审判团队的推动下,不仅让购房业主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连原本无法得到任何清偿款的普通债权人也拿到了18%清偿款,最大限度维护了普通债权人权益。
襄阳中院通过资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清理,提请相关行政部门对抵押、查封、冻结房产进行解押解封解冻,使中央公园项目再次成为可售房源并积极推向市场,盘活了楼盘烂尾形成的不良资产。
截至今年3月,宏泰中央公园实现销售627套,销售金额5.78亿元,销售回款5.23亿元,缴纳预提税款4503万元。
停滞多年的“家园梦”,迎来逆势再现。
说起这一路的曲折,谭晶百感交集、潸然泪下。
谭晶终于等来了交房入住,“我们小区里有鲜花绿树相伴,简直就是一个氧吧,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
中央公园项目普通债权人曾明生,正式领到35万元清偿款,他说:“我准备赶紧把欠别人的钱还了,终于可以睡个好觉!”
襄阳中院严格程序管理,严守清算质量,破产审判工作有序运行,得到了党委和政府、债权人和社会各方充分肯定。
今年1月21日,武汉宏泰慢城企业管理中心和湖北华盟公司破产团队的负责人们,一起来到襄阳中院,向民四庭的法官们送上“公正执法,热心为民”锦旗。
“这个案例是襄阳中院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襄阳中院民四庭庭长胡欣说,“襄阳市委、市政府根据府院联动机制,引入战略投资人,推动复工续建,化解债务;襄阳中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成立专业破产审判团队,全力推进;国企宏泰集团彰显国企担当,进一步发挥好国企顶梁柱作用。正是因为三方共同努力,创造了‘烂尾楼’起死回生的奇迹!”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柯学文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