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法官公正断案 台胞送面锦旗致谢

27.10.2016  04:02

10月18日,远在台湾的当事人万某委托其在内地的外甥女来到襄阳襄州区法院,为该院民事法官送来一面印有“ 司法为民、秉公办案”字样的锦旗。这一举动,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

原来,万某的父亲老万与阿华的父亲老华是同胞兄弟,老万早年去了台湾,并在台湾定居。长期的骨肉分离,让老万思乡心切。为了日后方便与家乡的亲人团聚,老万于1993年回到家乡,购买了襄阳县(现更名为襄州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四套住房。老万将其购买的一楼两套住房分别赠送给大弟老华和小弟老军,二楼两套房屋留给自己,购房手续由胞弟老华负责办理。老华将老万赠送给自己的一套房屋交于长子阿华居住。1993年12月5日,房地产开发公司向老万的儿子万某颁发了二楼的两套住房的房屋销售证书。同年12月29日,万某为二楼两套房屋缴纳契税后,当地财政部门为其颁发了房屋契证。1995年5月,老华代阿华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买卖契约,阿华依据此契约将二楼两套房屋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登记于阿华名下。1999年,阿华的妹妹阿红经其远在台湾的大伯家人同意,搬入二楼其中一套房屋居住。2013年,阿华以排除妨害为由将亲妹妹阿红诉至法院,要求妹妹归还其占有的房屋,并支付14年的房租。阿红以该房屋属其大伯老万家庭财产为由进行抗辩,但阿红无证据予以证明,法院判决阿红腾出该房屋,归还阿华。远在台湾的万某得知堂兄阿华擅自将本属于自己的两套房屋登记在其名下,并且不顾念亲情,无情将亲妹妹告上法庭,导致兄妹反目。2016年3月,万某将堂兄阿华诉至法院。由于该案系涉台民事案件,争议法律事实跨度时间长,标的物年代久远,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原告方又远在台湾,办案难度较大。襄州法院对此高度重视,指派民一庭法官刘亚莉担任审判长。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刘亚莉与同事多次来回奔波于当地财政、档案管理等部门,对相关证据进行认真细致地调查核实。案件审理之初,被告方抵触情绪较大,该院民一庭负责人叶飞、审判长刘亚莉多次与当事人双方沟通协调,唤起他们的亲情回归。最终,法院查明案情,判决二楼两套房屋为万某所有。万某被法官的公正审判所感动,于是委托自己的亲属向法官送来锦旗致谢。(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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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