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毒贩”的市民要有说理的地方
19.05.2015 14:48
本文来源: Hb.Xinhuanet.Com
近日,网曝“大连小伙从2013年底起每次外出开房都被警察带走”。大连警方17日回应,经查证事件属实,原因是警方禁毒队信息录入错误所致,已采取措施纠正。(5月18日《京华时报》)
因与毒贩同名,李先生外出住酒店,首先不是睡觉休息,而是等警察来带他走,这样一两年了,怎么反映,都是泥牛如海。民警误录信息,只花几秒钟几分钟,而想消除记录,一年多都没走完程序。
无辜蒙冤的市民很无奈,生活被侵扰,名誉被侵害。各地警察呢,也很辛苦。他到哪里,那里的警察就得到酒店盘查,反反复复做无用功。一名警察犯了差错,就是拒绝改正,整个系统,还要为这个差错忙活,实在让人想不通。
原想,李先生是幸运的,因为有媒体介入。按正常的走向,警方高度重视,澄清误会,也算个良性互动的例子。可是,偏偏又闹出乌龙,杭州警方又站出来说,经确认,李先生就是“毒贩”。呵呵,真心维权的李先生,又成了“影帝”。
无辜市民“被毒贩”“被影帝”,警方的责任心去哪儿了?录入错误只是小问题,或者说并不是个问题,但维护这个错误的顽固态度,真是让人感到无奈。
因录入错误,无辜市民“被涉毒”,得不到纠正,并且生活在困扰中,媒体曝光的,不是一例两例。纵观这些例子,都是相同的“配方”,都是熟悉的“味道”。无非是警方办事马虎,对市民权利没有痛感,只有麻木,知错就是不改。
李先生的遭遇,应该是一个契机。警方错误,不能让市民来承担,要追究相关警察的责任。另一方面,建立畅通的纠错机制,让市民不再在绝望和茫然中奔波,是不是也该提上日程呢?(吴双建)
(见习编辑 金晨)
本文来源: Hb.Xinhuanet.Com
19.05.2015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