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妇被控敲诈勒索街道办事处近万元(图)
19.10.2014 23:57
本文来源: Hb.Xinhuanet.Com
10月15日,北京,安徽宿州人黄新民拿着《求救申请》。申请落款是他爱人徐思兰签的名。 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9月25日,安徽徐思兰涉嫌敲诈勒索宿州市北关街道办事处一案在埇桥区法院第二次开庭。检方指控徐思兰多次敲诈勒索宿州市北关办事处人民币累计9200元。徐思兰依然拒绝认罪,她坚称这些钱是上访期间因生活困难,由其申请或是政府主动给予的救助款,而非敲诈。目前此案尚未判决。
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认定徐思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方法,在2012年和2014年共三次敲诈勒索宿州市北关街道办事处人民币累计9200元,于2014年6月11日对其批捕,7月9日提起公诉。
北关街道办介绍,徐思兰反映的问题已得到相关部门回应,但徐仍上访,并以此要挟街道办。徐思兰的辩护律师高先生反驳称,徐思兰接受的三笔钱款,前两笔属困难救助,后一笔是社区领导在北京接访徐思兰时主动支付的费用,更非敲诈。
导致徐思兰长年上访的是其子被刺死一案。2002年5月,穆某某、孙某某等四人与黄新民及其子黄金发生争执,穆某某将黄新民父子刺伤,黄金失血过多死亡。案发后穆某某被判死刑,民事赔偿4万元,孙某某民事赔偿5000元。黄新民夫妇认为赔偿远低于他们提出的40余万元,孙某某也不应无罪释放,并对穆某某是否被执行死刑存疑,两人开始申诉、上访。
北关街道办纪工委书记黄焕华认为徐上访的理由不正当,因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已于2013年回应了她的申诉:穆某某判决死刑,已执行,黄新民对于孙某某不起诉决定的申诉理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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