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第二次推进会 暨全市民行检察工作半年总结会在武昌区院召开
本网讯(通讯员 吴艳平)2016年7月12日,武汉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第二次推进会在武昌区院召开。会议传达了高检院、省院关于提起公益诉讼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会的精神,总结了武汉试点工作以来的工作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部署全市公益诉讼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市院副检察长穆书芹、市院民事检察部负责人罗京越、市院行政检察部负责人曹建及各区院民事行政分管领导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捷参加会议并致欢迎词,胡捷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第二次推进会选择在武昌区院召开现场会,是对武昌区院前阶段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武昌工作的鼓励和鞭策。武昌区院将在市院统一领导下,以此次推进会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大力度,遵循司法规律,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新方法和新路径。
武昌区院、江夏区院、汉南区院等 7 个区院在会上作经验交流。武昌区院田勋红在会上介绍了该院主动作为,稳妥有力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2016年1月-5月,共摸排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件,立案3件。经过武昌区院监督,余家头水厂水源污染案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余家头水厂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所有码头和沙场全部拆除清理完毕,该项工作得到武汉市人大武昌团的充分肯定。
会上,曹建传达了上级院会议精神,罗京越针对高检院案件评查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通报。
市院副检察长穆书芹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穆检要求,一是要强化检察一体化,加强协作配合。二是要抓好重点环节,加大办案力度。三是要加强协调沟通,确保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穆检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已经确定,具体要求已经明确,意义和责任十分重大,全市民行检察人员要勇于担当,勇于作为,促进试点工作整体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