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中院试点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

01.07.2016  01:09

          6月28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16年7月1日起,试点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沙洋县、东宝区、掇刀区、沙洋监狱管理局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掇刀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仍由原行政区域法院管辖。

试点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是司法改革的需要,也是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迫切需要,这一改革成果在全省属第二家法院。

        为试点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我市从全市范围内抽调2名学历高业务素质强、审判经验丰富的入额法官,充实掇刀区人民法院行政庭。

        跨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可以使行政案件和行政审判力量集中,法官可以接触更多类型的案件,同时,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时能够集思广益,将有利于增强行政法官办案水平,提高我市法院行政案件质量。

        此外,部分基层法院不再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后,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当地政府部门对行政审判的干扰,提升司法公信。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