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管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工作总结

31.10.2017  22:47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按照《关于全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第一轮督查情况通报》、市纪委《关于做好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法制办《关于2017年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黄石市城管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专项治理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接到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4月10日,迅速制定了市城管局关于印发《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城管[2017]13号),并就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了明确要求,由执法科牵头、行政审批科、督察大队、渣土处配合,成立了工作专班。

精心部署,督促落实

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4月18日下午,我局迅速组织班子成员、局属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局各支部纪检委员等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局党组《关于印发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抓好贯彻落实。5月4日上午,我局再次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再次详细解读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制定了时间节点,提出了具体要求,全面部署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期间,我局将专项治理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突出重点和群众反映热点,加强考核督办,及时跟踪反馈,各执法科室和单位进一步排查问题,建立台账,明确办理时限,进展情况一月一上报。

二、主要成效

自查自纠,稳步推进

自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我局共计发现问题16个,其中,市政府法制办交办群众投诉问题6个;自己查找问题10个,截止目前,已全部办结。开展专项检查活动16次,下发通报10起,专项督察通报8起,督办通知41份,报送典型案例2起。8月份,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转发《关于做好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转段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个人自查、部门审查工作,要求局属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科室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对行政执法(审批、许可、检查、处罚、征收、强制等)工作开展个人自查。我局采取个人自查——部门初审——市局审核的形式,个人自查后先由各单位纪检干部进行初审,再由市局法规科和纪检专干进行再次审核,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截止目前,我局已完成3个局属执法单位和3个相关职能科室共计20人的个人自查和部门审查工作。

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暂行规定,下发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办案流程,正确适用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使用文明执法用语和执法文书,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今年9月27—28日,我局集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每个城区城管部门报送一套执法案卷,由局法制与执法监督科和督察大队共同进行评查,并及时向各城区反馈评查情况,下达督察通报,督促相关城区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大力倡导“721”工作法。即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突出服务为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杜绝粗暴执法,严惩执法腐败。

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加强制度化管理,强化制度规范和各项责任机制对队伍的管控;加强城管队伍培训工作,制定全方位、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和协管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城管系统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两期科级干部培训班和黄石市组织的“七五普法”培训班,共计30余人参训,加强了业务培训。5月17—19日在湖北理工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开展了为期3天的培训,黄石城管系统90余名正式队员参训,培训内容涵盖军事训练、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等多方面队伍素质得到了有效提升。拟于10月下旬组织全市第二期城管队伍培训班,实现城管队伍培训全覆盖。

四是认真开展不文明执法整顿活动。今年先后两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管文明规范执法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执法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认真分析在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违法违规、不文明执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教育广大执法人员提高依法依规履职意识,要求执法人员语言上有理有法有依据,行动上要以执法为民为出发点,要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市局督察大队每月对全市城管系统的队容风纪进行督察考核,定期发放督察通报,对于队员在执法违法执法造成社会影响的,坚决实行城管考核一票否决。

三、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1、存在的问题:市民普遍投诉城区城管部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如一家违建拆除,另一家违建未及时拆除;发现问题不及时,如违法广告牌仍然较多,渣土抛洒发生后未能及时清扫干净;问题整改不到位,如占道经营整治又反弹。

2、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把行政执法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时研究解决行政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法制办的行政执法培训活动,强化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提高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管理执法制度化。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执法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实现管理和服务的很好结合。四是推进行政执法网络平台,借助两法衔接和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化,杜绝办人情案和执法腐败。(黄石市政府法制办   黄石市城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