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工商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四月份以来,根据省工商局《全省工商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市政府法制办《关于2017年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黄石市工商局把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重要抓手、规范执法行为的具体措施、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高标准,严要求,务求抓出实效,现将我局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基本情况
( 一 ) 迅速部署落实。 省局和市政府法制办部署后,我局迅速完成了工作专班、工作方案和工作部署三落实。4月17日,市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法规科牵头,稽查分局、消保分局、注册分局等10家业务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专班,印发了工作方案。4月21日,召开了系统工作动员会,4月24日再次召开各单位联络员参加的具体工作部署会。各单位也都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和专门人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落实。
(二)积极办理上级交办件和信访举报。 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伊始,我局就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公告栏等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建立了问题线索举报台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截止目前核查回复上级交办件1件,市局工作专班收集问题线索14个,已即查即改8个,以《执法监督意见书》的形式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3个,以交办函形式要求转办答复问题1个。
(三)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在第一阶段以单位为主体开展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在专项治理工作进入第二阶段的节点上,我局严格按照省专班关于转段工作的通知要求,要求每一名执法人员认真梳理2015年以来的事项清单,进行人人自查,并要求法规和纪检机构履行部门审查职责。全系统9个执法单位共计128名执法人员对涉及到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信访投诉等执法领域均进行了人人自查,共计查摆出问题532个,即查即改369个。
(四) 对照标准开展重点检查。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入第二阶段以后,我局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以及省专班转段通知的要求,扎实完成了第二阶段规定动作。分别于6月底和9月中旬两次对全系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督办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走访、明察暗访等形式,向行政执法主体、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关知情人调查了解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反馈,以求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五)针对问题开展建章立制。 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我局态度鲜明,能即查即改、立行立改的及时改正。对一时难以改正或者无法纠正的问题,认真应对,以自身突出问题的整改补齐工作短板,以具体问题的解决带动系统作风建设的全面好转。 一是 针对我局直属有单位在自查中发现的案件管理不到位问题,工作专班及时向该单位下达执法监督意见书,并着手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放宽行政处罚有关权限的通知》。 二是 消保分局针对在自查阶段查找的消费者投诉案件转办率不高,不合格商品案件查办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研究并制定了《黄石市工商局12315诉转案暂行规定》和《黄石市工商局不合格商品后续处理暂行规定》。 三是 配合司法机关股权查封协助执行不顺畅的问题,我们积极向省局信息中心反映,促成省高院和省局出台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作执行的协作纪要>的通知》。
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成效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共召开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推进会4次,开展重点督办检查2次,本级共查找出问题532个,整改问题369个,其中不规范457个,不严格72个,不文明3个;我局收到信访投诉件9件,核实回复9件;上报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信息7篇;全系统共收集典型案例19个,对25人次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20人次,责令5人次作出书面检查,责令3人限期改正,通报批评12人次,真正做到了真查真改真追责,见人见事见结果。
三、工作经验、问题及建议
(一)工作经验:
1、强化主体责任,高标准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做到自查问题全覆盖。同时各直属分局和城区分局“一把手”要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定期和不定期参加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专班的工作会议,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加强督办指导,严格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为及时掌握自查动态,工作专班设计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工作台账》,建立了旬报和月通报制度,要求各单位以每10天为单位定期上报查找的问题和整改进展。对在自查阶段工作发现的态度不端正、查找问题不全面、上报问题不及时的情况及时向“一把手”反馈,重点督办。
3、开门纳谏,广开言路确保渠道畅通。为畅通监督渠道,市局一方面在门户网站显目位置公布了执法突出问题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借助群众监督来丰富自查的素材和发现问题的广度深度。另一方面要求系统各单位利用宣传栏、公众微信号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收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开言路,开门纳谏。同时,结合重点检查等工作对市场主体开展问卷调查,多渠道了解工商执法现状,为改进执法行为积淀更多素材。
(二)存在的问题:
1、专项治理工作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如何对相应执法人员进行处理的标准和尺度不够明确,导致执法人员在自查和整改的过程中心存顾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
2、专项治理工作人人自查、全面自查的要求与某些窗口等特殊岗位执法人员的工作实际存在不相适应之处。如我局的登记注册的三四个工作人员每人每年核发的营业执照数量数以千计,且数量还在动态增长之中。另外一方面这些人员实行固定工作日,没有轮换,他们对庞大的行政许可行为实施全面自查,工作强度和难度极大。
(三)建议:
1、进一步明确对相应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标准和尺度,消除执法人员的思想顾虑,有利于专项治理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仔细区分,对存在主观故意,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坚决严肃处理;对没有主观恶性,尽到了履职的要求,但是限于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且没有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建议从轻处理或者免于处理。
2、对执法人员执法清单的自查要尽量做到全覆盖,但是部分岗位的执法人员也要兼顾其执法事项的特殊性,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3、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光要自查要规范已经实施的执法行为,更要着眼源头治理,侧重建章立制,侧重执法行为事前、事中的执法监督,以保证对执法行为全过程的监督,达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要求。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已经进入到整改提高阶段,我局将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诱因,明确整改方向,研究整改措施,进一步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确保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切实的成效。(黄石市政府法制办 黄石市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