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工商局多措并举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02.06.2017  21:11

6月1日,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第一阶段结束第二阶段开始的节点上,黄石市工商局召开全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市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专班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大冶市局、阳新县局、各城区分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和法制员共计30余人参会。会议总结并通报了系统各单位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会议要求,各单位的一把手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把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全面掌握工作动态,亲自统筹推进该项工作。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压实责任、严格纪律,全面履职,主动作为。 一是高度重视,继续排查 。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的重要举措,要长期抓,要坚决摒弃“不以为然”、“我行我素”两种思想。虽然自查自纠阶段已经结束,但是这项工作依然没有结束,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自查,立行立改,边查边改。 二是要分门别类,登记造册。 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实施痕迹化管理,对问题的表现形式、归类、整改期限、整改结果等要分门别类,逐一登记,做到各项工作和数据心中有数。 三是要明确责任,主动纠正。 对前期自查出的问题,按照“谁主办,谁纠正”原则明确责任,迅速整改落实。 四是要加强指导,督办检查。 市局专班成员单位不单要指出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还要帮助指导问题的整改和最终解决。督察队要会同专班其他成员单位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进行督办检查。

下一步,工作专班将按照第二阶段重点检查的要求,成立多个检查小组通过检查和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的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力求达到社会公认、群众满意的目标。(黄石市工商局 黄石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