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十堰模式”在全省体育系统推广
为深入推进法治体育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省体育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法治体育建设典型示范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鄂体政【2016】6号)在全省体育系统推广十堰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被誉为“十堰模式”。
4月20日至26日,省体育局法治体育建设典型示范学习交流活动工作专班在十堰总结经验,将我局行政执法方面的相关制度、流程、文书及典型案例汇编成册,为全省体育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参考。
5月18日至27日,分襄阳、黄石、天门、咸宁四个片区,相对集中依法行政工作业务骨干面对面学习交流,推广“十堰模式”体育类行政执法工作。现场提出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惑、现场讨论、现场解答,起到了良好效果。
“十堰模式”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组织机构健全。随着文化体制改革,在文体新广局成立后,内设政策法规科、审批科、市场科、监察室和具有执法职能的科室,形成审批权、执法权、监督权“三权分立”。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为副县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法治监督科和三个大队,在编执法人员28人,主要负责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和广电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无论是简易程序或是一般程序,从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到结案,严格按照执法流程的规定执行。三是制度健全。我局今年出台了《十堰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制定了《举报受理制度》、《日常巡查制度》、《执法责任制度》、《重大案件管理制度》、《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涉及执法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十五种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防止和纠正不当和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是法律文书规范。我们规范了《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市场举报处理单》等28种行政执法文书。各类文书均有承办人员、承办部门负责人、法治部门负责人、承办机构负责人、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负责人签批,规范执法行为,重点在细化办案流程,减少执法随意性,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办案水平,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督的刚性和效力等三个方面下功夫。确保应用法律条款准确、违法事实证据确凿充分,案件差错率为零,多案卷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评为优秀案卷。(十堰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