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行政审批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1.12.2017  21:39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文件精神及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荆门市行政审批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直单位及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分管法治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政策法规科科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二是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对照《市行政审批局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结合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发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

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积分制管理范围,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严格实施考核,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建立了中心组(扩大)学法制度和年度学法计划,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夯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思想基础。全年组织集中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招投标“两法三条例一办法”及党内法规等近十余次,同时,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法治学习培训和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此外,积极开展了“法律六进”、法治文化“六进村”、“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并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新闻媒体,通过直播访谈、新闻播报、开设专栏、公示公告等形式,加强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认真落实省、市“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以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目标,着力优化项目前期服务,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和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全市一网”建设,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着力深化简政放权。①落实“4+10”运行机制。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行政审批与日常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四项机制”,同时严格执行内部运行科长负责、一次告知、一科通办等“十项制度”,确保行政审批规范高效运行。②承接省下放事项。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政发〔2017〕20号)精神及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清理对接,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1大项中的2个子项,承接了省政府下放到各市(州)的审批事项9项、省直相关部门授权审批事项2项。③指导下放事项落实。年初,下放38项行政审批事项到掇刀区和屈家岭管理区。同时,向市审改办提出20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建议,并于5月11日邀请20名企业和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征求对取消和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后形成6条意见建议报市审改办。

二是着力加强标准化建设。①编制事项标准。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编码,同时编制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工作细则,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按统一规范录入新的政务服务“全市一网”系统。从8月开始,全程参与了全省统一部署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颗粒化及通用目录和通用服务指南的编制。②再造审批流程。7月启动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第十二轮流程再造,目前,流程再造结果已经专家评审和社会评议,经初步统计,申报资料可再精减15.4%,承诺时限可再缩减18.2%。③清理各类证照。6月上旬制发清理精简各类证照的通知,组织市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全面清理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各类证照,我局共清理涉及本局各类证照58个。④落实“三办”清单。会同市审改办于5月8日启动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三办”清理编制工作,7月26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三办”清单340项。⑤规范基层便民服务体系。3月,牵头对市、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开展了普查。4月24日至5月3日,组织专班对7个县(市、区)的15个乡镇(街道)和42个村(社区)基层便民服务大厅(室)建设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7月13日至14日,对县(市、区)前期明查暗访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调研督办。

三是着力优化项目服务。①建立“1+3”运行机制。3月组建了全国第一家市级项目服务局,建立了“1+3”运行机制,组建了联审服务办、市政项目前期办、融资项目前期办、公用项目前期办等多个服务专班。今年已召开了50余次项目前期推进会,市级213个政府投资项目已办结120个。②创新项目前期工作方法。实行“四个同步”,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同步编制,预算与财评同步进行,财评与招投标同步展开,施工许可资料与招标同步准备。实施“四项制度”,建立了容缺审批、并联审批、“多评合一”和“联审联验”四项制度,全年提供容缺审批1100件次。推行个性服务,及时协调重点项目前期推进中存在的堵点问题。③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效率。编制“三张清单”,对投资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配套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4月17日编制印发“三张清单”:审批事项清单17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17项、配套公共服务事项14项。简化企业投资准入手续,8月提请市政府出台了《荆门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荆政发〔2017〕2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荆政办文〔2017〕35号),最大限度缩减企业投资核准事项,简化企业投资准入手续,并将项目评估、专家评议、核准决定等时限在省政府规定的基础上缩减50%。试行一般工业项目“零审批”,8月3日提请市政府出台了《荆门市一般工业项目建设“零审批”改革方案》(荆政办发〔2017〕21号),在荆门高新区先行试点。

四是着力创新中介服务。①创新模式建好“中介超市”。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创新建立“中介超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运行。线上建立中介机构信息平台,收集并公布155家中介机构信息。线下优选中介机构集中入驻,确定了实行政府购买的30个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优选了16类32家中介机构集中入驻服务大厅。②健全制度管好“中介超市”。制定入驻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承诺、执业公示、合同管理、执业记录、限时办结、收费下限等六项制度,同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信用评价和淘汰清退机制。③加强对接用活“中介超市”。会同财政部门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缩短中介服务政府采购时间10天以上。汇总梳理了涉及重点项目前期的17大类中介服务事项,截止到目前,213个市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13类中介服务事项中,共有696项中介事项由入驻超市中介承担。

五是着力推进“互联网+”。①政务服务“一网运行”。根据2017年全市“放管服”改革统一部署和安排,负责政务服务“全市一网”和全市电子证照库2个系统开发和建设。8月8日政务服务平台在市级上线运行,审批与监管联动平台于11月中旬在市级上线运行,中介服务平台已参照省中介服务管理平台启动建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框架已基本搭建,计划春节前启动机构、事项、人员等相关信息录入。目前正着手开展与“全省一张网”系统的对接。②信息资源“一库共享”。5月启动全市电子证照库建设,目前已收集到118类21152个证照,已完成81类电子证照模板的制作,已录入95279条历史证照信息,已能实现证照的查询功能。③行政审批“一窗受理”。  3月引入了深圳特发政务服务公司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统一叫号引导、业务咨询、代办帮办、免费复印等服务。9月中旬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启动行政审批事项“一窗受理”,建立了“一窗受理、内部分办、一窗发证、免费邮寄”的服务模式,最大限度让服务对象“只跑一次”。

六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①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督查。根据《荆门市2017年优化发展环境重点督查工作方案》,组织专班开展阶段性专项督查,发通报3起;印发《关于对企业反映问题整改责任分解的通知》(荆优化办函〔2017〕1 号),督促各责任单位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开展8个专项推进督查;牵头开展了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清理和优化民间投资环境两个专项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全市降低企业成本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组织开展了涉企收费清理专项检查和“访外企、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活动。②配合开展体外循环专项巡查。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的通知》(荆巡组〔2017〕1号)要求,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体外循环自查自纠,着力解决行政审批服务不规范、办事效率偏低等问题。

七是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①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按照市政府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要求,初步建成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拓展进场交易范围,将有招标需求的《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外的第三方审计服务、造价咨询服务等项目纳入交易范围,统一管理。创新监管手段,探索远程异地评标,10月19日,我市首个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在荆门和省中心同时进行、顺利完成。在“放管服”上出实招,彻底放开民营项目招标,实施民营项目备案制管理,取消进荆备案、名录库等市场准入门槛;大力实施限时办结、超前、容缺等服务,开辟“绿色通道”,服务荆门汽车客运南北站、白云大道综合整治工程等41个重点工程项目,保障项目进度;降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服务收费标准,全年为中标人减少交易平台信息费115万元。②推进综合监管全程化。强化制度建设,4月,印发《荆门市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8月,联合住建等6部门印发《荆门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标准调整了招标额度、统一了县(市区)分中心的交易管理、优化了招投标交易流程、明确了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完善联合监管,与市公安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实行联动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0起。强化综合监管,对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集中专项整治,开展“打围”专项整治行动10余次,抽检企业和项目200余个,处理围标串标企业10个,发现6类28个问题,立行立改2个、限期整改23个、妥善处理并建立长效机制3个。③推进交易电子化。推进示范文本,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类项目施工均采用标准示范文本,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市县(市、区)一网”,在沙洋、京山、钟祥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运行的基础上,3月10日和3月21日,东宝和高新区·掇刀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项目招标信息与市局公共资源网同步发布,实现了数据实时推送、信息共享,全市一网建设基本完成。推行全流程电子化,市本级已实现房建市政和水利、交通等项目的网上开评标,县市区正在逐步推行。④推进诚信规范化。加强信息管理,3月3日启动代理机构核查工作,对17家招投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质证书、人员、营业范围等进行检查;3月20日在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结构修改完善的前提下,更新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5月8日至11日,集中对中心城区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联合住建委印发了《中心城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6月12日至23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执法检查;实时公开诚信信息,将3600多家网员单位的40000余条信息全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诚信宣传,编印“两法三条例一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汇编3000册,编印“一片三册”,即《金色大平台》宣传片和《制度汇编》、《宣传画册》、《服务指南》,让政策深入人心。建立联动机制,建立“招标、中标信息”和“标后履约信息”的双向通报机制,对通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电子系统、双公示系统和门户网站依法公开曝光,实现“一处受罚、处处受制”联合惩戒。

八是扎实推进政府采购点题督查。严格按照《全省政府集中采购系统开展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方案》和《市纠风办关于在全市政府部门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荆办发[2017]21号)的要求开展点题督查活动。编发工作简报8期、发放资料500余份,报道点题督查工作10余篇。接受省、市党风政风督查组明察暗访三次,指出问题3条;征求市直采购单位和网上询价供应商150余家,提出建议3条;督导县(市、区)政府采购工作两次,发现问题3条;所有问题、意见和建议列出清单,立即整改落实8条意见,长期整改2条问题,协调解释2条建议。通过点题督查,推动政府采购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加快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确定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了党组议事规则、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有效规范了决策程序,提高了行政决策质量,在重大行政决策方面,做到了未经调研不决策、未经合法性论证不决策、未经会议集体讨论不决策。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年提请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3个,以本单位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2个,文件出台前均按要求进行了严格审查。此外,按照市法制办《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所有涉及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了2个规范性文件;同时按照“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所有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

三是加强政府合同管理。按照《荆门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对市本级以及漳河新区、高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涉及财政投资招投标项目的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并监督履约执行。全年共备案228份。

四是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并落实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顾问聘任条件、工作职责及活动方式等,聘请律师为本单位法律顾问,参与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法律文书、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并为招投标案件查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①行政审批流程再造。7月启动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第十二轮流程再造,目前,流程再造结果已经专家评审和社会评议,经初步统计,申报资料可再精减15.4%,承诺时限可再缩减18.2%。②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完善了招投标投诉处理办法和投诉处理流程图、投诉处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招投标投诉联动处理办法,执行《招标投标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形成衔接紧密、相互制约的行政执法流程,同时最大限度缩小自由裁量权,限制权力空间。

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规范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强化了执法行为监督管理,确保执法人员公开、公平、公正、文明、规范的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执法,全年未发生执法人员违规违纪问题。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单设了政策法规科负责法治工作,运行管理科负责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交易管理科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同时,设立了项目审批、施工许可、勘查验收、环保安全、市场服务和社会事务等审批业务科室负责行政许可工作,明确相关科室职责,制定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强化行政内部监督。制定党组成员权力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和各党组成员权力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按照市编办要求制定本单位权力清单和监管清单,厘清职责边界。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确保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规范运行。

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和上半年“服务对象评窗口”活动,采取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回访和第三方测评方式开展了调查评议,涉及市政务服务中心15个窗口,共有1104名办事群众参与本次活动,从汇总回访和测评情况看,市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总体良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公布了投诉电话及电子信箱,在荆门公共资源交易网设置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专栏,方便群众查询了解。落实《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承诺》要求,每个项目及时征求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回收《满意度调查表》300余份,满意率100%。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信息公开制度,对市政府公布的14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申报资料、办理环节、承诺时限以及收费标准和依据等一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全面向社会公开;对招标项目信息、评标结果和招投标违法违规信息及时通过荆门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湖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向社会公开,对重大项目的招标信息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今年以来,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共主动公开审批服务信息29万余条;在荆门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湖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分别公开招标信息600余条、评标结果(中标结果)500余条。

四是强化纠错问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实行责任追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整体上较以往有了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深化了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仍然有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

一是学习培训不够。与省直部门衔接、沟通不畅,有的省直部门在开展审批业务培训时,我局对口的审批业务人员无法参加培训,致使对于一些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无法及时学习掌握。

二是执法力量不强。从事招投标执法工作的人员少、力量单薄,与承担的繁重工作任务严重不相适应,影响到公共资源交易执法工作的推进。

三是部门配合不够。个别行业监管部门对招投标监管存在缺位、推诿情况,特别是一些县市区部门认为招投标应该由综合监管部门全权负责,参与招投标管理不够积极主动。

三、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18年,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和“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和执法队伍建设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和考核,努力提升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增强法制意识,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结合行政审批“七五”普法规划,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制度,制定2018年度学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大力开展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民主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定期开展不同层次、不同门类的执法教育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理论和业务素质,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硬的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队伍。

二是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服务质效。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审批服务平台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提升审批服务质效,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完善招投标联运执法管理机制,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信用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落实“一处受罚、处处受制”联合惩戒措施;探索使用第三方信用评价,充分发挥“黑名单”作用,强化市场主体信用意识,规范市场行为,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执法责任追究,按照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的总体要求,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档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落实“权责一致”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继续贯彻执行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荆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