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送达方式
15.03.2017 12:04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办
近日,为适应行政诉讼法修订实施后行政复议工作的新形势,确保行政复议法律文书依法、有效、高效送达,依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文书送达的规定,省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法制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制定并向全省发改系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的通知》(鄂发改办发〔2017〕18号),就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送达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明确提出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类复议文书送达,原则上均应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对于无法直接送达的,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等其他方式送达。对于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而采取邮寄送达的,应通过邮政企业邮寄送达,不得交由其他其他快递企业寄递。应按照《行政复议文书特快专递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做到交件有登记,收件有签字,回执有邮戳,返单有留存。(省发改委供稿)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办
15.03.2017 12:04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