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烈日行动 汉江两级法院向“执行难”宣战

03.09.2016  00:08




        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去法院打官司,好不容易胜诉了,对方却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执行判决,这就造成了法院的“执行难”,“执行难”也成为了人民法院工作中一个突出的问题。为了完成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以汉江中院为主导,辖区法院为中坚力量的强制执行活动强势展开。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直接隶属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现辖区范围为天门、潜江、仙桃三个省直管市。今年,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积极部署,制定了每月在三个辖区法院进行强制集中执行活动的计划。7月底的江汉平原酷暑难耐,最高温度都在40度以上,这样的天气,对于法院执行来说,正是一个绝佳时机。本次行动中,汉江中院涂新武副院长坐镇仙桃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全程指挥,汉江中院及辖区法院组成的执行队伍则深入现场。

        经过摸底调查,在本次行动中,汉江法院和仙桃法院挑选出三组被执行人。第一组被执行人是李某、雷某,因借款合同纠纷,李某的公司欠申请执行人仙桃市金信盛小额贷款公司617万元,雷某作为担保人,也同样要被追责。据悉,李某和雷某在当地均有一定“势力”,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和雷某均不按照法律文书要求履行到期债务。这场行动,法官们面临着极大的考验,这六百余万欠款,法官们将如何追讨呢?

        第二组被执行人是方某,他和妻子胡某共同经营着一个蛋品制作家庭作坊,2014年,方某向仙桃市华大饲料  有限公司赊购了价值十九万余元的鸭蛋,方某向华大公司付款九万余元后,欠下的100231.5元一直未予偿还。在执行过程中,法官们会遭遇怎样的意外?对方某的拘留会顺利进行下去吗?

        第三组被执行人是黄某,2014年9月,被执行人黄某以建房需要支付工人工资为由,向申请执行人赵贤甫借款41000元,并承诺于当年年底还清。可黄某在还款15000元后,剩余的26000元迟迟未予偿还。这一次,黄某拖欠的这笔钱究竟能否被追回呢?

        “追踪典型案例,感受法治力量”,欲知案件详情,敬请关注湖北电视生活频道,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湖北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的法制栏目——《以案说法》。

首播:9月2日  19点55分 

重播:9月3日  11点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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