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开展血液乙醇含量测定专项能力验证

12.06.2018  23:08

6月11日上午9时,全省14家鉴定机构同时开考,进行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专项能力验证。相关市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管理部门组织检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对鉴定人具体实施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的鉴定活动过程进行了督导检查。

本次专项能力验证活动是酒精检测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也是我省首次现场全程监督司法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工作。本次专项能力验证有“四严”的特点: 一是组织严密。 省厅提前下发通知,制定了详尽的《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专项能力验证流程》,设计了测评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处理预案。 二是核查严格。 由相关司法局派出检查人员提前抵达鉴定机构,对负责检测样品的司法鉴定人身份进行核查,同时在机构负责人和负责检测样品的司法鉴定人共同见证下,拆封检测样品并对其完整性进行核实。 三是程序严谨。 样品核查完毕后,各鉴定机构负责检测样品的司法鉴定人同时开始检测工作。检测完毕后,在检查人员、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和负责检测样品的司法鉴定人共同见证下,由检查人员封存相关递交材料,封口处盖章、相关人员签字后,由各司法局统一邮寄至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四是纪律严明。 鉴定检测工作包括提交相关报告均在2小时内完成。省厅规定,凡是超过2个小时的,应视检测结果无效,直接按“不通过”结果处理。鉴定检测期间,非经检查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区域,负责检测样品的鉴定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通过本次专项能力验证,有利于把握酒精检测司法鉴定机构总体能力水平,发现问题和不足,为我省制定有关监管措施、实施培训活动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