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现实不是低俗场所
秦孟婷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重申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即直播平台必须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不能从事直播业务。(9月26日《人民日报》)
直播平台必须“持证上岗”,是无序走向有序的必然。2016年被称为“中国网络直播元年”,直播产业爆火。通过网络这种低廉便捷的方式,主播和观众零距离互动。许多知名电商和品牌商将直播应用到商业平台上,向大众刷品牌存在感。
除了知名商家的直播态势外,还有无数小的直播主体。每位主播都有自己的表达偏好,有个性更容易吸引观众的注意。观看者舍得打赏,主播获利丰厚。尝到甜头的主播们,开始了低俗、色情、暴力营销。
“持证上岗”,说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直播平台本是为了引向经济之流,却不能是低俗场所。直播内容的低俗、色情直接影响了社会风气,而恶性的商业竞争搅乱了市场,商家变得急功近利,受众被刺激的画面和低俗的语言洗脑,长此以往,无疑会影响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
2016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也印发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明确提出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加强虚拟现实技术研究和产业发展,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化基础,推动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创造发展新优势。而网络直播作为虚拟现实所涉领域之一,迫切需要技术升级。
虚拟现实产业的繁荣将是未来新希望。网络直播的营利模式虽然新鲜,却存在着画面低质、真实感弱、自主性不强的缺陷。虚拟现实技术的不断发展、消费者对产品的用户体验需求变高,现有的网络直播技术显然无法满足,固步自封、裹足不前将是自寻死路。
纠偏直播乱象,激励更好的节目出现。虚拟现实产业相关的商业模式也还在摸索,而直播的健康引流只是第一步而已。用政策扫清障碍,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结合的道路才能走得更顺畅。
(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