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扣押期间违章20多次 修水法院纪委介入调查

09.01.2015  11:07

  涉事路虎。受访人供图

  2013年10月,江西九江修水县法院在审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中,扣押了被告方一辆路虎越野车。近日,当事一方发帖称,这辆至今仍遭扣押的路虎,自2014年1月2日起到11月28日,竟出现多达24条违章记录。

  昨日(1月7日),修水县法院院长杨小林解释称,“违章有可能是车辆送出去维修导致。”今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九江市中院获悉,经初步调查,此案承办法官违规将路虎车交由原告法人代表曾某维修,且没有及时收回封存,造成原告擅自使用并多次违章。

  目前,修水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

   网帖:车辆被法院扣押期间违章20余次

  昨日起,一则名为《投诉修水县法院擅自使用扣押的路虎汽车 出现违章20余次》的网帖,出现在江西省多个论坛上。

  发帖人自称是成都一鞋业公司,2014年,九江市中院审理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一审时,法院对东莞贸易公司所有的一辆路虎(车牌号为粤SYJ063)采取保全、扣押措施。

  目前,该案仍处于向江西省高院申请再审过程中。但其中一方发现,这辆被扣押的路虎,“在扣押期间已被擅自使用,且违章次数高达近20次。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负责保管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及人民法院都不得使用该项财产。

  “贵院及当事人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帖子称,希望法院重视并解决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