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司法局强化基层两所规范化建设
12月15日,蕲春县司法局彭思司法所、赤东法律服务所接受市局规范化考评小组实地考察。考评小组通过对两所硬件设施、人员配置、卷宗资料、业务开展以及当地党委政府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全面考察两所规范化建设情况。
近年来,蕲春司法局在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提出了“建设一批省级先进,以强扶弱,带动一批市级优秀,补齐短板,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科学规划,合理安排,不断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让小部门发挥大能量。
建设一批省级先进。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好,人员配置强,业务素质精,服务规范,成果显著的强所,大所。为实现这一目标,蕲春县司法局通过实地考察,民主推荐,综合考评,将漕河、蕲州、张塝三所作为重点所进行建设,逐步增强三所综合实力。2015年12月,漕河、蕲州、张塝3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称号。
带动一批市级优秀。蕲春县司法局按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思路,依托已建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平台,让大所带小所,强所带弱所,以强扶弱,实现全面发展。一是充实人员力量。在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纪律作风实的年轻同志担任司法所长的同时,将新招录公务员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司法所,并配备公益性岗位人员辅助办公。二是实行轮岗制度。依托已建成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轮岗练兵,在分配岗位之前,先将新招录公务员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分配至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学习锻炼半年,再分配至其他司法所。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工作经费优先给予保障,各项工作经费逐年增加,确保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加强规范管理。参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制定业务规范手册,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衡量,要求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做到档案管理格式统一、登记规范、管理有序、专人负责;值班、接访、请假、休假等工作符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