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税收法定迈出坚定一步
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156票赞成、1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烟叶税法;以全票赞成通过了船舶吨税法。两部税法将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在其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两项税的立法意义一方面在于把两项税的基本制度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提高了这两项税的法律制度的科学性、稳定性、权威性,但其最重要的意义是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方面迈出了坚定的步伐。
烟叶税和船舶吨税在我国财政收入中占比很小,2016年烟叶税收入131亿元、船舶吨税收入48亿元。两部税法的通过主要是将现行由国务院根据人大的授权制定的暂行条例平移上升为法律,并没有涉及到税制改革。
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周劲松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这两部税法是落实税收法定过程中“打头的”,在法律的起草和审议过程中,通过请专家和立法部门进行前期指导,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贯彻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精神,为今后的税收立法做出了很好的示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的规定,烟叶税的税率为20%,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明确,自中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均应依照《吨税税目税率表》中的规定,在进入港口缴纳船舶吨税。吨税将由海关负责征收。非机动船舶,以及捕捞、养殖渔船等10种情况可以免征船舶吨税。
据悉,在两部税法施行前还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周劲松说,烟叶税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属于地方税,需要财政及地方税务部门配合,而船舶吨税法的实施则需要海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两个税立法后虽然总体税制没有变化,但是在“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广泛推广“互联网+”等方面做了很多制度的优化,这些制度的优化要通过征管系统落实好。
王瑞贺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会继续努力,在以后的立法规划和相关年度立法计划中,对相关的税收立法作出进一步的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