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落实省领导批示做好抗灾救灾
5月份以来,湖北局部地区出现强降雨及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导致部分地区发生洪涝、风雹灾害,给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针对当前灾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长王国生、副省长甘荣坤、副省长任振鹤分别就做好抗灾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积极做好抗灾救灾工作。一是加强抗灾救灾工作组织领导。根据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省减灾委全会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省民政厅及时下发《2016年汛期救灾应急工作通知》,明确各级民政部门组织责任和工作要求。针对近期局地性强降雨、强对流天气多发频发,厅主要领导及时传达学习省领导批示精神,召集相关处室研究防范应对措施,对抗灾救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救灾值班,密切关注灾情动态,及时上报灾情信息,跟踪督导受灾地区做好灾害救助工作。二是落实应急管理机制。加强会商研判灾害形势,及时向灾情天气影响地区发布预警信息,要求当地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加强灾情管理,实行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及时统计报送发布灾情信息。三是加大对灾区支持力度。5月7日上午,省民政厅向恩施、宜昌派出2个工作组,核查灾情,指导受灾地区做好抗灾救灾工作。5月7日晚,连夜向长阳县紧急调运衣被2500床(件),支持当地开展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物资已于8日早运抵该县。四是督导灾区落实救助措施。来凤县正全力组织搜救失踪人员;受灾地区各级民政部门进一步核查灾情,积极开展各项灾害救助工作。针对当前灾情,宜昌市、宜都市、长阳县分别启动了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四级、三级应急响应。长阳县安排救灾应急资金40万元,搭建救灾帐篷30顶、发放衣被1500床(件),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咸安区、来凤县、宜都市民政局分别向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5000元,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目前,此次强降雨及强对流天气过程已逐渐减弱。下一步,省民政厅将加强对灾害救助工作的指导,督导受灾地区落实救灾工作分级管理、分级负担机制,加大本级救灾资金投入,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快修订《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充分利用国家防灾减灾日,深入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