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落实少数民族居民和阿訇生活补贴
20.08.2015 11:35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意见》规定,落实少数民族居民和阿訇生活补贴采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方式,以县(市、区)为单位落实补贴政策。发放对象为具有荆门市户籍的回族、维吾尔族等10个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居民,及经认定备案且户籍在荆门的清真寺阿訇。补贴标准为少数民族居民每人每年200元,清真寺阿訇每人每月1500元。经费来源纳入财政预算,市城区居民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其他县(市)由各地本级财政承担。
目前,荆门市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共4598人,其中市城区995人、其他县(市)3603人;经认定备案且户籍在荆门的清真寺阿訇有5人,其中市城区2人、钟祥市2人、沙洋县1人。经测算,全市每年补贴资金合计约102万元。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08.2015 11:35
世界遗产●唐崖 土家族“大女主”唱给你听
mediaplayer
由国家民委主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省民宗委党员干部赴大悟县金岭村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