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落实“四项制度”增强“法律进机关(单位)”的活力
11.07.2014 12:35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为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监督,全面推进法治荆州建设,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法治荆州建设办、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完善“四项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县处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机关和单位法律顾问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单位)”。
据悉,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制度包括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机关(单位)“一季学一法、半年考一法”制度、无纸化系统自学法律制度、法律培训制度等。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包括由人大常委会和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法律知识考试规定不变;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处级干部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法治荆州建设办公室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考试。机关(单位)法律顾问制度是指通过2至3年的努力,市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是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内容,实施“德、能、勤、绩、廉、法”述职述廉述法等一体考核,由市委组织部组织,与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一并进行。“四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规范了“法律进机关(单位)”工作平台,促进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责任的落实。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1.07.2014 12:35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