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10.09.2014  12:03

  9月9日上午,宜昌市委召开全市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李鸿忠书记在全省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视频会议上与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书记夜谈的精神,对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行再深化、再动员、再部署。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楚平出席会议,并与全市各县市区委书记、纪委书记交心谈心。

  宜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蔚盛斌,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马学军,市纪委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黄楚平指出,坚决惩治腐败,关系到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高举反腐“利剑”,力度空前罕见,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反腐无时限、“打虎”无禁区,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目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任务非常艰巨、要求非常迫切。全市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对此要有清醒认识,要坚持真抓真管、实干实为、用心用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全市上下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强大合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开展,营造清新宜人的政治生态,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大强优美”的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黄楚平强调,“两个责任”是检验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性的“试金石”,是党章规定的、与生俱来的“天职”,是探索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机制、“新常态”,各级党委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领会“两个责任”,特别是党委的主体责任。他说,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首责、主责、全责,不仅要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监督职责,更要担负起反腐倡廉的组织领导之责、监督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和以上率下之责。党委书记在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中居于核心、主导地位,具有源头性、导向性、引领性作用,要牢牢抓好规则、风气、导向这“三要素”,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落实好“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重在抓落实。黄楚平要求,各级党委要强化抓落实的力度,敢于直面问题,做到不松手、不甩手、不缩手,把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守好“主阵地”。各级纪委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抓好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两大主业,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决不能“隔岸观火光吆喝,卷起袖子不干活”,决不能帮着所在地方、部门“捂盖子”。要不断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流于形式,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黄楚平强调,要从改革发展的角度自觉履行“两个责任”,特别是党委的主体责任。要始终坚持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力度统一论”,把“两个责任”与改革发展统一、协调、结合起来,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中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用良好的政治生态催生更加强劲的发展势头。一是要强化责任担当。要以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双为”为标准,巩固扩大“察担当、促有为”活动成果,用硬措施解决“为官不为”的问题,用正确鲜明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措施使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干部有为、有位,让庸官、混官、懒官无处容身、难以立足。二是要规范权力运行。要抓住规则、风气、导向三个关键因素,通过规矩约束、风气引领、领导示范,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三是要坚守廉政底线。要坚持秉公用权、为民用权,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官,在清新宜人的政治生态中放开手脚干事创业。(记者刘紫荣)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