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不力 黄石港区委书记被免职

25.07.2015  11:02

  湖北日报讯 (记者陶忠辉、通讯员余帝周)昨日,黄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上,现场通报了6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例。其中,黄石港区委书记张远望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免去黄石港区委书记职务。

  2013年12月,黄石港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祥湖、陈保英2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操办亲属丧事并收受礼金,黄石港区委、区人大、区政协等党政机关11名县级干部、17名科级干部共计28名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款送礼,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张远望作为黄石港区委书记,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辖区内发生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公款送礼等顶风违纪问题,不仅未予以制止和纠正,还带头违规使用公款送礼。吴红英作为黄石港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辖区内发生的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公款送礼等问题,不仅未予以制止和查处,还参与违规使用公款送礼。今年7月24日,张远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委已免去其黄石港区委书记职务;吴红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见习编辑:陈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