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税务部门了解到,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它个人暂免征收费增值税、营业税,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年底延长到了2017年年底,预计两年时间可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减轻负担69.6亿元。
每个月的销售收入不超过3万元,2017年年底前不用再交增值税和营业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这一场政策“及时雨”带来了轻装上阵的动力。省地税局税政一处处长胡波告诉记者,部分纳税人还能享受税收优惠叠加,每个月的免税额度最高可以达到6万元: “一个纳税人同时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项目的话,两边都能够享受(优惠),如果你两边都没有达到的话。也就是说国税,你增值税那一块起征点达不到3万元,他给你减了。我们地税,你整个营业税的所有项目加总起来,如果达不到3万元,我们也可以减免。”
据省国税局提供的数据,2014年,全省共有64.8万户纳税人享受这一税收优惠,全年免征增值税17.8亿元。省地税局统计显示,2014年免交营业税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达到19.51万户,减免营业税11.85亿元。
今年上半年,税收优惠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已有68.48万户纳税人免缴增值税11.8亿元,22.78万户纳税人免缴营业税5.6亿元。在此基础上测算,免税政策延长两年,全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将由此减轻税收负担69.6亿元。
在中南财经政政法大学教授叶青看来,减税力度加码和政策期限延长,在进一步为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松绑的同时,释放出了涵养税源、发展生产的积极信号:“它是国家政策的转轨,就是由过去企业一有盈利就要交税,到现在企业做大了再按你的能力来交税,实际上最后发现企业越做越大反而是多收了。现在的理念就是6个字,轻税、严管、多收,经济决定税收,不能反过来用税收计划来决定经济的冷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