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报酬二百元 又打又砸被判刑
13.08.2014 12:43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本网讯(通讯员 张俊华)8个小青年为了几百元报酬,替人消灾,携带铁锤和钢管,将被害人的小酒店砸个稀巴烂。近日,经湖北省汉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某等8人有期徒刑二年半至九个月不等刑期。
汉川市脉旺镇脉南村村民付某因与同村李某一家发生纠纷,引起矛盾,便滋生报复心理。为了让对方吃哑巴亏,付某通过外地朋友赵某(在逃)邀约了在武汉打工的8个外地小青年替他出气。2013年8月16日中午,付某租车带着赵某到汉川市脉旺镇街上指认李某新开的“晓沙酒店”位置和当事人后,付给被告人陈某7000元作为酬劳。被告人陈某当即发给被告人张某车费及共同开销外,分给被告人吕某、蒋某、石某、李小某、李银某、李金某等人200元现金。当天中午14时许,被告人陈某等8人分乘被告人张某驾驶的面包车和另一辆出租车,携带铁锤和钢管驱车前往汉川市脉旺镇,在街上找到目标后,冲进李某经营的“晓沙酒店”,对店内玻璃、柜台、桌椅和餐具等物品进行打砸,并殴打酒店女老板张某和厨师晏某。临走时,被告一伙人又冲进在一旁用手机拍照的隔壁葛某家,抢走并摔坏葛某某对现场拍照的手机一部,砸坏葛家麻将桌一台,尔后扬长而去。经物价部门价格鉴定,被损物品价值共计7368元,经公安部门司法鉴定,被害人张某、晏某的损伤程度均属轻微伤。
近日,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邀约指使陈某等人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被告人陈某等8人持械寻衅滋事,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付某有期刑刑二年七个月,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吕某、蒋某、李小某、李银某、石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李金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13.08.2014 12:43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