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办公室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特殊药品生产流通信息报告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19.12.2016  23:09

鄂食药监办文[2016]6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特殊药品生产流通信息报告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15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尽快将《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有关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确保企业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入网注册工作,督促相关企业按时在系统内填报采购、生产、销售等信息。

二、各市州局于2016年12月23日前登陆系统,重新设置密码。(各单位用户名及初始密码详见附件2,登陆系统网址http://223.71.250.4/login.aspx。)

三、各市州局确定1-2名特殊药品信息报告系统试运行工作联络员,负责沟通协调,确保试运行工作顺利推进。联络员名单于2016年12月23日前报送省局。

三、各市州局密切关注试运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请于2017年3月17日前将试点工作情况书面反馈至省局。

工作中如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联系。

联系人:省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   陈菡  童心玥

联系电话:027-87111560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