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62名干部为官不为被问责处理 其中5人被免职

09.05.2016  04:56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富春、通讯员袁菊)昨从荆门市委组织部获悉,该市近期对79名县级干部和6名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其中,对62名县级干部进行问责处理,包括诫勉谈话31人,改任非领导职务5人,免职5人,调整岗位21人。

  针对“消极懈怠不思为、动力不足不愿为、能力平庸不会为、明哲保身不敢为”等“为官不为”现象,该市对造成市委、市政府决策“悬空”、执行“梗阻”、效能“空转”的3类11种情形进行问责。同时,出台崇尚担当、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10个区别开来”,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打消顾虑,大胆工作。

  通过履职考核查线索,部门联动寻线索,定期走访找线索,该市共收集“为官不为”线索300条,查实178条,重点加强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行为的管理约束,让过去抱有“纪律处分够不上,组织拿我没办法”思想的干部倍感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