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钟祥市政府今年首起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开庭审理

25.08.2015  20:01

  2015年8月14日上午,荆门市中院开庭审理了郢中街道居民汪某诉钟祥市政府房屋征收补偿纠纷一案;为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及《荆门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精神,钟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潘选清同志出庭应诉,庭审结束时并作了表态性陈述。钟祥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家涛、征收办主任吴院兵参加旁听。

  为完善城市道路设施,钟祥市政府决定实施楚贤路道路建设,于2014年10月14日作出了《关于市楚贤路(连家沟段)道路建设房屋征收的决定》,汪某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汪某认为补偿标准低,未能在征收决定规定期限内与钟祥市征收办达成协议,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保障道路建设顺利推进,钟祥市政府于2015年3月23日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汪某作出了《房屋征收偿决定书》,并送达给了汪某。汪某认为补偿费标准低,不服征收补偿决定,向荆门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荆门中院受理了此案,于8月14日在钟祥开庭审理。法庭经过了答辩、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最后副市长潘选清作了陈述,他介绍了楚贤路建设征收补偿的基本情况,向法庭解释了钟祥市政府对征收补偿的原则及现行的补偿政策(市场价补偿、成本价安置),并表示将积极和法庭一起有效化解该起行政争议。庭审结束后,副市长潘选清要求市征收办、政府法制办针对该案庭审中暴露出的平时工作不足之处,在今后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中加以完善和改进,始终做到依法依规操作,避免或减少行政争议发生。(钟祥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