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通报三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典型案件

24.04.2018  16:25

  近期,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荆门市纪委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典型案件。

  荆门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邹平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关照涉黑涉恶人员并收受其“感谢费”等问题

  邹平任职期间,受涉黑涉恶人员郭华妻子的请托,给市公安局掇刀分局打招呼,帮助因参与赌博而被抓的郭华免予处罚并被释放;应郭华请托,帮助郭华的哥哥由强制隔离戒毒变更为社区戒毒。邹平先后收受郭华“感谢费”人民币11万元、美元5万元,并在郭华处投资放高息获利230万元。邹平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等问题。邹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荆门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原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阳勇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关照涉黑涉恶人员并收受“感谢费”等问题

  阳勇任职期间,先后3次违规为涉黑涉恶人员郭华及其妻子办理车辆牌照提供方便,并收受郭华“感谢费”共计8万元。阳勇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阳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荆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党委书记、支队长罗芝林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关照涉黑涉恶人员并收受“感谢费”等问题

  罗芝林任职期间,受涉黑涉恶人员郭华请托,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高某打招呼,将其安排在市看守所服刑。为争取和感谢罗芝林的关照和支持,郭华共送给其“感谢费”10万元。罗芝林还在郭华处投资放高息获利405万元。罗芝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省纪委、监委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失职失责等问题。对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对顶风违纪违法的从严从重查处、决不姑息;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会同政法机关同步立案调查,一查到底。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的,既要追究直接工作人员责任,也要追究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