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委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暨第23期“荆门论坛”活动
12月9日上午,荆门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暨第23期“荆门论坛”在市委党校学术报告厅举行。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绍明应邀作了题为《学习贯彻四中全会和〈实施纲要〉精神 加快建设法治湖北与法治政府》的专题辅导报告。
市委书记别必雄主持报告会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依涛,市政协主席王启泉,市委常委刘辉、李涛、郑中华、高义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想森、李珩、吴永佩,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钱先发,市政府副市长董煜华,市政协副主席陈祖涛、张峰、丁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爱民,市政府党组成员许道伦等出席。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法制办主任及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计378人参加会议。
在两个多小时的报告会上,张绍明主任详细解读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精神,深入分析了现代法治应准确把握的基本内涵,指出了当前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需要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的一些对策。
别必雄在主持报告会时指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荆门实现“三大战略定位”和在湖北中部崛起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行动自觉。
别必雄强调,要把握重点,切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综合执法,加快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要全面推进依法决策,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全面推进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约束,建立权力规范制度、权力分解制度和监督联动制度;要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法治的用人导向,建立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要切实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压实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督办考核。(荆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