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水务局紧扣重点领域落实主体责任
(王世文)荆门市水务局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主战场,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深化源头治腐,遏制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明确“四个一律”铁的纪律。党员干部一律不得违规插手水利项目安排、招标投标、水行政审批等事项;一律不得出于个人利益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或者明示、暗示方式干预水利工程建设;一律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允许、纵容亲属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一律不得默许、纵容、授意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对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行为“约法八章”。一是合理分权制衡,避免工程设计、审批、招投标、建设管理、检查验收集中在一名领导或一个科室手中。对负责工程建设、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政审批的科室负责人定期轮岗交流。二是大型水利项目必须通过招标投标选择设计单位,并逐步推广到中小型项目。三是所有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必须进入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四是监理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选择监理单位;30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法人在委托监理单位前,须报请市水利水电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批准。五是对水利工程项目设立专账专户,全部实行国库统一支付;会同财政部门,每年对水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逐一检查,防止套取、挪用资金现象的发生。六是严格按照验收规程进行验收。七是将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信息在荆门水利网站上发布,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八是对新发包的水库,一律采取公开拍卖方法,确定承包人;同时,依法取缔投肥养鱼。
编印《荆门市水利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对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和竣工验收等4个阶段中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及所涉对象,逐一筛选排查,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明确实施主体。共排出廉政风险点213个,设计防控措施200条。
建立水利工程建设三个节点廉政谈话制。开工前、建设中、竣工时等3个时间节点,由局长、纪检组长对局分管领导和项目法人代表进行廉政谈话。
建立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要与班子成员开展至少2次谈心谈话活动,重在谈思想、谈作风、谈纪律、谈廉政,并记录在案。